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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国测之光”大学生测绘实践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5年04月03日 点击数:

一、竞赛目的

本次竞赛以《测量学》中的基本内容为基础,开展导线测量、四等水准测量和数字测图三项比赛项目,检验实践教学的效果,检验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基础知识的掌握水平,培养学生的外业数据采集以及内业数据处理等方面的实践能力。

二、竞赛项目

设立三个竞赛项目,1.四等水准测量 ;2. 一级电磁波测距导线测量;3. 1:500数字图测绘。每个参赛队由四名学生组成,其中队长1名。

全校相关专业学生均可参加比赛,大二及以上的“测绘工程”专业竞赛队伍必须参加全部3项比赛;大一的“测绘工程”专业竞赛队伍、其余相关专业竞赛队伍可任选项目参加比赛。

三、竞赛规则

竞赛规则详见附件2。

四、奖项设置

分别设一等奖(占参赛队伍10%),二等奖(占参赛队伍20%),三等奖(占参赛队伍30%),优胜奖若干。

五、竞赛时间及报名规定

比赛时间:5月中上旬,每项竞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报名规定: “测绘工程”专业每班至少报2队竞赛队伍、最多可报4队竞赛队伍;其余相关专业每班至少报1队竞赛队伍、最多可报2队竞赛队伍。

报名时间:4月20日前,各班将参赛名单以电子版方式报到国测学院学生会实践部邮箱610771398@qq.com,联系人卢嘉慧;电话13878724658。

   

附件1.“国测之光”大学生测绘实践技能竞赛报名表

 2.“国测之光”大学生测绘实践技能竞赛规则


 

附件1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“国测之光”大学生测绘实践技能竞赛报名表

序号

专业

班级

参加项目(打√)

队员组成

队长联系电话

备注

1.四等水准测量

2. 一级电磁波测距导线测量

1:500数字图测绘

队长

队员1

队员2

队员3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 

 

附件2

“国测之光”大学生测绘实践技能竞赛规则

 

第一部分 总则

1.技术标准

(1)《城市测量规范》CJJ/T 8-2011 ;

(2)《全球定位(GPS)测量规范》GB/T 18314 2001;

(3)《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1部分:1:500、1:1000、1:2000地形图图式》GB/T 20257.1-2007;

(4)《1:500、1:1000、1: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》GB/T14912-2005;

(5)《国家三、四等水准测量规范》GB12898-91;

(6)本细则凡本细则与国家标准不一致的内容,以本细则为准。

2.使用仪器

(1)2秒全站仪。

(2)具有符合水准器的DS3光学水准仪及其配套标尺。

(3)GNSS接收机。

(4)无编辑功能计算器,成图软件使用南方CASS 7.0数字测图软件。

3.竞赛的总要求

(1)各队按照自己的竞赛出场顺序,在规定的时间由大赛工作人员指引下,到现场熟悉竞赛场地,同时做好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(2)裁判组长宣布竞赛开始之前,参赛队的仪器必须装箱,脚架收拢置地。

(3)裁判宣布竞赛开始,同时竞赛计时开始,计时精确到秒。

(4)竞赛过程中,若仪器发生故障,由参赛队报告现场裁判,仪器工程师到现场检查确认、并经裁判长认可后可以更换仪器重测。若经工程师检查仪器无故障,检查时间按竞赛时间计。凡在测量过程中未报告仪器故障的,竞赛结束后不能以仪器故障为由要求重测。

(5)竞赛可以重测或者返工,但初测、计算或绘图、返工的总时间不能超过竞赛总时间。重测或者返工时必须四名选手集体到场。

(6)竞赛结束时,各参赛队必须在仪器装箱、脚架收好,上交成果资料之时,竞赛计时才结束。

(7)成果一旦提交就不能再要求修改或者重测。

(8)规定轮换的测量任务必须轮换。

(9)参赛队必须独立完成所有竞赛任务,参赛队员在竞赛过程中不能以任何方式与外界交换信息。

(10)竞赛过程中,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,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。选手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,无法继续竞赛的,停止该队竞赛,不能重赛。并赔偿损坏的仪器。

(11)参赛者必须尊重裁判,服从裁判。对裁判有意见应逐级反映,不得刁难、攻击裁判。

(12)参赛队对裁判的裁决有疑议,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赛会仲裁组申诉。

4.成绩评定

竞赛成绩评定主要从参赛队的测量、成果质量和作业速度等方面考虑,采用百分制。其中测量及成果质量成绩70分,按照相应的竞赛细则规定计算,作业速度成绩30分,按以下规则:

裁判宣布竞赛开始计时,到上交成果计时结束,时间以秒为单位。得分计算方法:

式中:为所有参赛队中用时最少的时间

所有参赛队中为用时最多的时间

为第i组绘图用时。

最大时长限制:

数字测图(内外业)为3小时

导线和水准测量各为1.5小时

凡超过最大时长,终止比赛。

 

第二部分 数字地形图测绘竞赛规则

 

建立GNSS基准站,为每个小组提供3个控制点。参赛队按照GNSS RTK方式测定控制点后用全站仪测图、或GNSS接收机配合全站仪测图、或直接用GNSS测图均可,方式不限。但必须在3小时(内外业)内完成指定测区的1:500地形图测绘。

上交成果为原始测量数据文件、野外草图和dwg格式的地形图文件。

1.测量步骤

参赛队首先用GNSS接收机在2个已知点上测量,利用GNSS接收机的功能测算坐标转换的四参数法,设置GNSS接收机,并在第3个控制点上进行仪器检查测量,然后开始测图。

2.测量及绘图要求

(1)GNSS控制点抽签确定。

(2)小组成员共同完成碎部点数据采集并编辑成图。

(3)碎部点数据采集模式只限用全站仪或GNSS RTK采集数据的“草图法”,不得采用“电子平板”或其它方式。

(4)提交成果中不得填写参赛队及观测者、记录者姓名。

(5)草图必须绘在竞赛委员会在测图现场发的绘图资料本上。

(6)图根控制点的数量不做要求,但若采用全站仪测图,图上应表示作为测站点的图根控制点。

(7)图上不表示等高线,按规范要求表示高程注记点。

(8)注记:按图式要求进行符号、文字和数字注记,注记的汉字字体采用仿宋体。

(9)图廓外整饰:图名、测图比例尺、内图廓线及其四角的坐标注记(注记的坐标必须为整十米)、外图廓线、坐标系、高程系、图式和测图时间。(图上不注记测图单位、接图表、图号、密级、直线比例尺、附注等内容)。

3.成绩评定

评分主要从参赛队的作业速度、测图精度和图上表示等方面考虑,采用百分制。其中作业速度30分按总则要求。测图精度和图上表示要求如下:

(1)测图精度(20分)

外业抽检10个点的点位和10条边长,超限一处扣1分,扣完为止。

(2)图上表示 (50分)

①错误及违规(10分):出现重大错误(如坐标系搞反、坐标发生平移和旋转)直接扣10分,一般性违规(如上交成果格式不符、指导教师违规进场等)扣1至5分,扣完为止。

②完整性(20分):图上内容取舍合理,主要地物(指建筑物、道路与花台)漏测一项扣5分,次要地物(指路灯、窨井、高程点等)漏测一项扣1分,扣完为止。

③符号和注记(10分):地图符号和注记信息使用正确、位置合理,错用一项扣1分,扣完为止。

④整饰(10分):地形图整饰满足规范要求(需加绘图廓整饰),缺少一项扣1分,扣完为止。

 

第三部分  导线测量竞赛规则

 

竞赛的等级为一级导线测量,竞赛设计为附合路线,导线路线经过2个指定未知点,赛会为每组提供两个互相通视的平面控制点,作为附合导线的起、闭点,并互相作为定向点。

要求参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内,按照大赛要求和抽签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,完成现场抽签得到竞赛路线测量,计算出待定点的坐标。观测记录及坐标计算均在赛会发的《导线测量记录计算成果》上进行,现场完成所有计算,竞赛结束上交《导线测量记录计算成果》。

1.测量及计算要求

(1)竞赛路线事先设计,各组现场抽签确定自己的竞赛路线。

(2)每组只能使用三个脚架,可以不用三联脚架法施测,但所有点位都必须使用脚架,不得采用其它对中装置。

(3)小组成员轮流完成导线的全部观测。测量员、记录员必须轮换,每人至少观测1站、记录1站。

(4)只在《导线测量记录计算成果》封面规定的位置填写参赛队的有关信息,手薄内部不得填写任何与观测数据无关的信息,违者扣分,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。

(5)计算器由参赛队自备。

(6)观测按方向观测法观测,限差见表1。气象数据不记录。

表1:  一级导线测量基本技术要求

 

水平角测量(2"级仪器)

距离测量

测回数

同一方向值各测回较差

一测回内2C较差

测回数读数

读数差

9"

13"

1

4

5mm

闭合差

方位角闭合差

导线相对闭合差

≤1/14000

注:表中n为测站数。

(7)仪器的操作应符合要求,使用铅笔记录、计算,应记录完整,符合附件1的规定。

(8)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擦去或涂改,错误的成果与文字应单线正规划去,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与文字。并在备考栏注“测错”或者“记错”。

(9)角度记录手簿中秒值读记错误应重新观测,度、分读记错误可在现场更正,但同一方向盘左、盘右不得同时更改相关数字,即不得连环涂改。记录格式见附件2。

(10)距离测量的厘米和毫米读记错误应重新观测,分米以上(含)数的读记错误可在现场更正。

(11)测站超限可以重测,重测必须变换起始度盘位置。错误成果应当正规划去,并注明“超限”。

(12)坐标计算:角度改正数取位至整秒,坐标增量及其改正数、坐标计算结果均取位至0.001m。导线近似平差计算格式见附件3。相对闭合差必须化为分子为1的分数。

2.成绩评定

评分主要从参赛队的作业速度、观测质量和计算成果等方面考虑,采用百分制。其中作业速度30分按总则要求。观测质量及计算成果要求如下:

(1)二类成果

不合格成果称为二类成果。

观测手簿用橡皮、测站限差超限、原始记录连环涂改、角度观测记录改动秒值、距离测量记录改动厘米或者毫米、方位角闭合差超限、相对闭合差超限等,只要其中违反1项即为二类成果。

为了保证公平竞赛,凡是手簿内部出现与测量数据无关的字体、符号等内容,也将被视为不合格的二类成果。

二类成果不得参加评奖。

(2)观测计算质量

1)凡是违反观测、记录轮换规定的,违反1(人)次扣2分。

2)测站重测不变换度盘,违规1次扣2分。

3)测站记录计算未完成就迁站,违规1次扣2分。

4)记录转抄,违规1次扣2分。

5)手簿缺少计算项或计算错误一处扣1分。

6)就字改字或字迹模糊影响识读1处扣2分。

7)观测手簿非单线或不用尺子的随意划改1处扣1分。

8)观测记录划改不注错误原因1处扣0.5分。

(3)计算成果:

1)平差计算,计算错误一处扣1分,最多扣10分。

2)坐标检查:求得的点的坐标与已知值比较,超过5cm为超限,每超限1点扣3分。

 

第四部分 四等水准测量比赛规则

 

水准测量竞赛要求参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内,按照大赛要求和抽签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,完成现场抽签得到已知点、待定点组成的水准路线测量,计算出待定点的高程。

四名参赛选手必须轮换,四个选手共同完成计算。记录计算均使用赛会发的《四等水准测量记录计算成果》。

1.测量及计算要求

(1)竞赛时可以不使用标尺撑杆,但尺垫必须使用。

(2)参赛队信息只在《四等水准测量记录计算成果》封面规定的位置填写,成果资料内部不得填写任何与竞赛测量数据无关的任何信息。

(3)手簿记录一律使用铅笔填写,记录完整,记录的数字与文字力求清晰,整洁,不得潦草,必须符合附件1的规定。

(4)测量的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擦去或涂改,错误的成果(仅限于米、分米读数)与文字应单线正规划去,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与文字。并注明“测错”或者“记错”。

(5)因测站观测误差超限,在本站检查发现后可立即重测,重测必须变换仪器高。若迁站后才发现,应从上一个点(起、闭点或者待定点)起重测。

(6)连续测站安置水准仪脚架时,应使其中两个脚与水准路线的方向平行,第三只脚轮换置于前进方向的左侧或者右侧。

(7)除路线转弯处,每一测站上仪器与前后视标尺应尽量接近一直线上。

(8)测量员、记录员、扶尺员必须轮换,每人观测1测段、记录1测段。手薄内部不得填写任何与观测数据无关的信息。 

(9)每测站的记录和计算全部完成后方可迁站。

(10)现场完成高程误差配赋计算,不允许使用非赛会提供的计算器。

(11)比赛结束,参赛队上交成果的同时,应将仪器脚架收好,计时结束。

(12)观测采用中丝读数法单程观测,视线长度、前后视距差及其累计差、红黑面(基辅分划)读数差和限差红黑面(基辅分划)所测高差较差要求见表2。

表2 四等水准测量基本技术要求

 

视线长(m)

前后视距差(m)

任一测站前后视累积差 (m)

黑红面读数差(mm)

黑红面所测高差较差(mm)

路线闭合差(mm)

≤100

≤3.0

≤10.0

≤3.0

≤5.0

注:L为水准路线长度,以km计。

(13)观测时前、后视距离必须根据上、下丝读数计算,上、下丝读数应记录在竞赛测量手薄中。观测顺序为“后-后-前-前”或“后-前-前-后”。

(14)水准路线各测段的测站数必须为偶数。

(15)记录必须使用竞赛委员会发的《四等水准测量竞赛成果资料》,记录格式如附件4。

(16)错误成果应当单线正规划去,并在备考栏注明“超限”,重测的成果须注明“重测”。

(17)路线闭合差按表3-1的限差规定。高程误差配赋计算格式见附件5。表中必须写出闭合差和闭合差允许值。计算表可以用橡皮擦,但必须保持整洁,字迹清晰。

2.竞赛成果质量成绩评定

成绩评定主要从参赛队的作业速度、观测质量和计算成果等方面考虑,采用百分制。其中作业速度30分按总则要求评定。本节主要是观测质量和计算成果。

(1)不合格成果

不合格成果称为二类成果,主要有:观测手簿用橡皮、每测段测站数非偶数、测站限差超限、原始记录连环涂改或改动毫米位、水准路线闭合差等,凡是其中之一即为二类成果。

整个竞赛的全部测站或者大多数测站的基辅分划(红、黑面)读数差为0,为二类成果。

为了保证公平竞赛,凡是手簿内部出现与测量数据无关的字体、符号等内容,也应被视为不合格的二类成果。

不合格的二类成果不参加评奖。

(2)观测与记录

1)凡是违反观测、记录轮换规定的,经裁判指出立即改正的,扣2分。

2)骑在脚架上观测,违规一次扣1分。

3)测站重测不变换仪器高,违规1次扣2分。

4)测站记录计算未完成就迁站,违规1次扣2分。

5)记录转抄,违规1次扣2分。

6)手簿缺少计算项或计算错误一处扣1分。

7)就字改字或字迹模糊影响识读1处扣2分。

8)观测手簿非单线或不用尺子的随意划改1处扣1分。

9)观测记录划改不注明错误原因1处扣0.5分。

(3)计算成果:

1)平差计算10分,计算错误一处扣1分,扣完为止。

2)高程检查(6分):求得的水准点高程与已知值比较,差值:四等水准测量不得超过?3cm,二等水准测量不得超过?5mm,每超限1个点扣2分。